民國四十八年八月二十日創(chuàng)立,定名臺北市
中山區(qū)長春國民學校。首任校長曹春福,招收新生六班。借用中正國校校舍辦公及教室兩間上課;另借長安國校教室一間上課。並於臺北市長春路165號興建教室四間。 民國四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搬進新校舍〈臺北市長春路165號〉,並招收新生七班,計編十三班。 民國五十七年七月行政區(qū)改制,實施義務(wù)教育,改稱為臺北市中山區(qū)長春國民小學。民國九十七年八月,普通班核減一班為五十三班、潛能班一班、幼稚園二班,另外再增加體育班為二班(五、六年級)。民國九十九年六月,普通班核減三班為四十九班(含二班體育班),潛能班一班,幼稚園二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