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余慶的詩詞(首)

鄭余慶

鄭余慶(748年-820年),字居業(yè),鄭州滎陽(今河南滎陽)人,唐朝宰相。鄭余慶出身于滎陽鄭氏北祖小白房,進士及第,早年曾入嚴震幕府,歷任山南西道從事、殿中侍御史、兵部員外郎、庫部郎中、翰林學士、工部侍郎,后以中書侍郎之職拜相,授同平章事,不久被貶為郴州司馬。永貞元年(805年),鄭余慶再次拜相,授尚書左丞、同平章事,因得罪權(quán)臣被貶為太子賓客。此后,他歷任國子祭酒、河南尹、兵部尚書、太子少傅、山南西道節(jié)度使、太子少師、尚書左仆射、鳳翔隴右節(jié)度使、司空,封滎陽郡公。元和十五年(820年),鄭余慶進位司徒,并于同年病逝,追贈太保,謚號貞。

人物生平

早年經(jīng)歷

鄭余慶年輕時勤奮好學,善做文章,在大歷年間考中進士。建中四年(783年),鄭余慶被山南西道節(jié)度使嚴震辟為幕僚,授為節(jié)度從事,累遷至殿中侍御史,后因父喪辭職。

累官拜相

貞元元年(785年),鄭余慶被征召入朝,歷任兵部員外郎、庫部郎中,后被選為翰林學士。

貞元十三年(797年),鄭余慶改任工部侍郎,并主持吏部選官事務(wù)。當時,朝廷命御史中丞宇文邈、刑部侍郎張彧、大理寺卿鄭云逵組成三司會審,與功德使判官諸葛述一同審理已被判令還俗的僧人出家案。朝臣都認為諸葛述只是一介小吏,不應(yīng)與大臣一同審案。鄭余慶上疏辯說,得到一致稱贊。

貞元十四年(798年),鄭余慶升任中書侍郎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,成為宰相。他與度支使于〈丕頁〉交好,對于〈丕頁〉所奏之事皆表贊同,但于〈丕頁〉不久卻因罪被貶。唐德宗又打算將賑災(zāi)的物資發(fā)給禁軍,卻被中書省的官吏將消息泄露。鄭余慶因此遭到追究,被貶為郴州司馬。

永貞元年(805年),唐順宗繼位,征拜鄭余慶為尚書左丞。同年八月,唐憲宗繼位,又擢升鄭余慶為同平章事。當時,中書主書滑渙與內(nèi)官典樞密劉光琦互相勾結(jié),狼狽為奸。宰相杜佑、鄭絪都對他們加以姑息,但鄭余慶卻在議事時當眾斥責滑渙。

元和元年(806年),鄭余慶被免去宰相之職,貶為太子賓客。八月,滑渙貪贓事發(fā),被賜死。唐憲宗聽聞鄭余慶斥責滑渙之事,對他非常敬重,改任他為國子祭酒,后拜河南尹。

歷居要職

鄭余慶兩次拜相,罷免均非大過,其清廉節(jié)儉深為時人所稱道。他先后在中央和地方任職,更是德高望重,評議朝政得失,所言必定成為準則。元和三年(808年),鄭余慶代理兵部尚書之職,并兼任東都留守。

元和六年(811年),鄭余慶被正式任命為兵部尚書,并為病逝的太子李寧撰寫《惠昭太子哀冊》。后來,醫(yī)工崔環(huán)由淮南小將被擢升為黃州司馬。鄭余慶認為諸道散將不能無故便被授為五品正員官,而且當時并無缺職,遂將敕令封還,因此被改任為太子少傅(虛職),并兼任太常寺卿。

元和九年(814年),鄭余慶被拜為檢校右仆射,兼任興元尹,并充任山南西道節(jié)度觀察使。

元和十二年(817年),唐憲宗加授鄭余慶為太子少師。此時,鄭余慶已年過七旬。他認為自己已到致仕年紀,便上表朝廷,請求退休,卻被唐憲宗駁回。

元和十三年(818年),鄭余慶改任尚書左仆射,并因諳熟典章,被任命為詳定使。他引韓愈、李程為副使,崔郾、陳佩、楊嗣復(fù)、庾敬休為判官,對朝廷儀制、吉兇五禮加以修定。不久,鄭余慶改任鳳翔尹、鳳翔隴右節(jié)度使。

晚年生活

元和十四年(819年),鄭余慶兼任太子少師、檢校司空,賜爵滎陽郡公,并充任國子祭酒。他見太學荒廢日久、生員欠缺,便上奏朝廷,請求以文官俸祿修繕兩京國子監(jiān)。

元和十五年(820年),唐憲宗暴死,唐穆宗繼位。鄭余慶因曾任穆宗的東宮屬官,得以進位檢校司徒,深受榮寵。同年十一月,鄭余慶病逝,終年七十五歲,追贈太保、謚號為貞。

鄭余慶的詩詞列表

鄭余慶詩詞名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