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提倡并闡明。
⒈ 提倡并闡明。
引清 周亮工 《書影》卷三:“濂洛 諸君子,倡明理學(xué),厥功不細(xì)?!?br />清 劉獻(xiàn)廷 《廣陽雜記》卷三:“舊冬 宗夏 初歸,始為之倡明此事。”
胡適 《費(fèi)經(jīng)虞與費(fèi)密》引《新繁縣志·人物》:“﹝ 費(fèi)密 ﹞晚年窮困,閤戶著書,篤守古經(jīng),倡明圣學(xué),以教及門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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