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修治,治理。
⒈ 修治,治理。
引《書·梓材》:“惟其陳修,為厥疆畎?!?br />孔 傳:“惟其陳列修治,為其疆畔畎壟?!?br />王引之 《經義述聞·尚書下》:“陳,治也。 《周官·稍人》注引《小雅·信南山篇》‘維 禹 敶之’,《毛詩》敶作‘甸’,云:甸,治也。 《多方》曰:‘畋爾田?!洱R風·甫田》曰:‘無田甫田?!铩⒌?、畋、敶、陳,古同聲而通用。陳、脩皆治也。 《傳》訓‘陳’為‘列’,失之。”
Copyright ? mingxiaow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 杭州優(yōu)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、復制信息內容、建立鏡像
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,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!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:841539661@qq.com 工信部備案號:浙ICP備20019715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