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練習。
⒈ 練習。
引《漢書·禮樂志》:“河間獻王 王雅材,亦以為治道非禮樂不成,因獻所集雅樂。天子下大樂官,常存肄之,歲時以備數(shù),然不常御,常御及郊廟皆非雅聲?!?br />顏師古 注:“肄,習也?!?/span>
Copyright ? mingxiaow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 杭州優(yōu)配網(wǎng)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(jīng)書面允許不得轉載、復制信息內容、建立鏡像
本網(wǎng)站內容僅供參考,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!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:841539661@qq.com 工信部備案號:浙ICP備20019715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