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抹去名字。謂除名。
⒈ 抹去名字。謂除名。 宋 程大昌 《考古編·凌煙功臣》:“盧元卿 法書記 王廙 等帖。 貞觀 十三年, 褚遂良 已下列名於后,其中一行,有‘吏部尚書公’五字無姓名。
引元卿 注已下云:‘ 侯君集 初同書,犯法后揩名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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