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救援接濟(jì)。
⒈ 救援接濟(jì)。
引宋 司馬光 《三省咨目》:“每五七日一次赴縣請領(lǐng)口食,先從下戶為始,縣亦置簿拘管請卻之?dāng)?shù),如此救接,直至成熟日,方即一切住支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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