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爵■”。
⒉ 猶爵祿。
⒈ 猶爵祿。參見“爵祿”。
引《史記·商君列傳》:“明尊卑爵秩等級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?!?br />唐 張九齡 《欶松漠都督涅禮書》:“朕所懸爵秩,惟賞有功?!?br />《新唐書·食貨志一》:“乃詔能賑貧乏者,寵以爵袟?!?br />清 昭槤 《嘯亭雜錄·內務府定制》:“凡皇子分封,各按爵秩給以莊地、人?。还?、郡主贈嫁亦如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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